甲方對乙方加盟主要合作支持內容
1、由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門頭和店堂的平面設計;
2、凡乙方開設專賣店、并有獨立門頭,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且完全按照甲方VI視覺識別進行門頭裝修的,甲方將給以門頭廣告費用支持:一級城市給予支持 6000元,二級城市給予支持 4500元,三級城市給予支持3000元,所支持費用在乙方專賣店正式開業以后,從第四、第五、第六訂單交付貨款中分三次返還;
3、凡進駐當地品牌建材市場的加盟商,在市場內開設專賣店,有獨立門牌,做林林品牌形象廣告的,可按第2條款享受廣告支持;
4、在當地中低檔建材市場的加盟商,且不以專賣店形式裝修、銷售,以店中店的方式進行綜合經營的,一般不按第2條款給予廣告支持;
5、由甲方提供“林林”牌木質套裝門的相關權威證書(復制銅牌或彩色復印件)和相關產品的質量檢測報告。產品樣本、宣傳折頁、水杯、廣告衫、小紀念品等根據活動和提貨量發放;
6、甲方積極鼓勵和支持乙方舉辦力所能及的專賣店開業活動,充分利用開業活動制造聲勢、宣傳品牌、影響市場。凡有計劃安排開業活動的乙方,必須在開業活動前夕半個月內將開業活動計劃方案提供給甲方審議。甲方審議通過后,將按審批后的實施方案給以乙方開業活動的優惠促銷支持;
7、甲方將根據乙方專賣店的投資規模大小,以及其對“林林”品牌市場推廣的計劃和力度,并結合其一段時間內市場銷售業績,在進行綜合考核評議后,將給以戶外廣告和在特別活動中需要的媒體廣告投入的費用支持;
8、按第7條要求乙方在所在銷售區域內的廣告費用投入,只要經甲方審議同意后,乙方可憑實際投入后的有效廣告費用發票和照片、報紙小樣向甲方進行申報;
9、甲方支持乙方投放廣告的支持額度將根據城市級別、廣告影響力等因素來決定,甲方可承擔廣告總費用30%-50%的費用支出,費用報銷將根據乙方的銷售業績(一般需提貨額達10萬元后)分時段在提貨款中核銷,每次核銷幅度不超過3000元。
加盟合作保證
1、甲方免予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2、為保證甲、乙雙方加盟合作的互信和互贏,甲方將在征求、取得乙方同意的基礎上合理收取乙方有限的加盟合作市場保證金。甲方一旦收取乙方市場保證金后,必須保障乙方兩項基本條件:
a)必須保障乙方在當地市場的獨家銷售,不允許甲方或其他區域的分銷商在未經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進入乙方銷售管轄區域進行相關業務活動。如有違章行為經乙方發現,甲方必須立即停止或責令停止違章銷售活動,并按乙方所繳納的市場保證金額處以50%的罰款;
b)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按照合同條款保障乙方在當地的獨家品牌代理權和產品經營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可另找其他代理商。甲方如有違規行為,乙方可按其繳納的市場保證金額向甲方提出雙倍的罰款要求。
3、加盟商市場保證金的收取金額為:一級城市10000元、二級城市8000元、三級城市5000元;(如乙方無違約,該保證金隨合同解除由甲方不計息而退回)
4、 加盟商專賣店樣品門的價格一律按甲方給予加盟商的全國統一價85%執行;
5、加盟商在合同期內進貨額分別達:一級城市100萬元,二級城市80萬元、三級城市50萬元時,所付樣品門款項在后續進貨額中分三次給予返還;(超過合同期限一律不退,隔期無效)
6、產品銷售提成:各級城市加盟商在合同期內提貨額達50萬元時其提貨額可返利1%;達100萬元時其提貨額可返利2%;達200萬元時其提貨額可返利3%;達300萬元時其提貨額可返利4%;(返利是到合同期滿按累計值計算,不足進位按低位計算)
7、在加盟合同期內(如無違約責任)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私自理由提出終止加盟合同的主張。主張者視違約,被主張者可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向主張者追索違約責任。